政府信息公開 規(guī)章庫

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

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

  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,本單位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的規(guī)定,制定本指南。 

  一、主動公開 

  本單位在職責范圍內,負責主動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:

 ?。ㄒ唬┙M織機構 

  主要包括:本單位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;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。 

 ?。ǘ┎块T文件 

  主要包括:與社會保險業(yè)務相關的政策法規(guī);本單位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規(guī)范性文件等。

 ?。ㄈ┮?guī)劃計劃

  主要包括:本單位階段性工作計劃、專項規(guī)劃、工作重點安排等; 

 ?。ㄋ模┺k事指南 

  主要包括:公開本部門辦事服務流程,包括事項內容、依據(jù)、條件、數(shù)量、程序、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等情況。

  (五)工作動態(tài)

  主要包括社保動態(tài)等有關工作部署、進展情況。

 ?。┵Y金信息 

  主要包括:專項資金信息和其它資金信息。

 ?。ㄆ撸┱畔⒐_工作年度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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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二、 依申請公開

 ?。ㄒ唬┕_范圍

  本單位可以依申請公開的信息范圍參見本單位編制的《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》。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。本單位依申請?zhí)峁┬畔r,根據(jù)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(tài)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(tǒng)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
  屬于本單位公開目錄內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的,除特殊情況外,本單位將予以提供。該目錄以外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單位申請獲取的,本單位將依法處理。

  (二)受理機構

  本單位受理機構為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公室,辦公地址為連州市連州大道西119號5樓,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:30-12:00,14:30-17:30(法定節(jié)假日除外)。 

  聯(lián)系電話(傳真):0763-6677033

  郵政編碼:5134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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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有關政府信息的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(以下簡稱申請人),應當填寫《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以下簡稱《申請表》),由受理機構提供。

  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,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,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信息公開申請。

  個人提出申請時,請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。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,請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以及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。

  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
 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(yè)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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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審查。收到《申請表》后,對《申請表》進行審查。對于《申請表》填寫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,將要求補充或更正。 

  2.答復。對申請公開的社會保險信息,根據(jù)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復: 

 ?。?)屬于公開范圍的,可以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 

 ?。?)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 

 ?。?)依法不屬于社保局公開或者信息不存在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;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公開機關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、聯(lián)系方式。 

 ?。?)申請內容不明確的,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、補充。 

 ?。?)申請公開的社會保險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是能夠作區(qū)分處理的,社保局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。

 ?。?)認為申請公開的社會保險信息涉及商業(yè)秘密、個人隱私,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,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,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,不得公開。但是,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,應當予以公開,并將決定公開的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。

  3.提供信息 

 ?。?)收到信息公開申請,能夠當場提信息的,應當當場提供。 

 ?。?)不能當場提供信息的,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;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,應當經社保局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,并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。申請公開的社會保險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規(guī)定的期限內。 

 ?。?)依申請公開信息,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: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,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、提供復印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。 

  4.收費標準  

  根據(jù)《條例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連州市社保局依申請?zhí)峁┱畔ⅲ瑢⒏鶕?jù)縣財政和價格主管部門確定標準,收取復制、郵寄等成本費用。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的,經本人申請、連州市社保局主管領導審核同意,可以減免相關費用。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,應在《申請表》中予以說明。 

  三、監(jiān)督方式及程序 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單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,可以向監(jiān)察機關和上級人民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舉報。 

  本指南將適時更新。

  


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

2024年2月9日